“100%實木”、“純實木”、“原木”、“板木結合”、“部分實木”、“60%實木”……目前一些家具經銷商為了迎合投消費者對全實木家具的喜好,故意制造實木概念,在銷售時把綜合類木家具當作實木家具推銷,或把實木家具當全實木家具賣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在選購實木家具時無所適從。針對這種情況,近日,市工商管理局建筑裝飾裝修材料管理所、市家具行業(yè)協(xié)會對實木家具市場進行檢查,對調查中發(fā)現的問題給予規(guī)范。
9月15、16兩日,檢查人員來到實木家具區(qū)及板材家具區(qū)進行了相關檢查。結果發(fā)現,很多品牌家具店的導購員對全實木家具的介紹五花八門,有的單憑自己對實木家具的理解進行介紹,有些則按照“行規(guī)”進行“忽悠”,很少有人能夠準確說出全實木家具的定義。
什么樣的家具算全實木導購員說不清
側立起的廣告牌上看到,該店銷售的家具均為百分之百實木家具。檢查人員來到店內,發(fā)現其家具產品并不是像廣告上宣傳的是由百分之百實木制成。該店的導購員說:“我們從來也沒有說過我們店里的家具都是由百分之百實木制作的。”檢查人員告訴她,店外的廣告牌上已經寫明了該店家具為百分之百實木家具。這名導購員又對調查人員說,店內所售的家具一部分為“板木結合”的家具,另一部分是百分之百實木家具。并將檢查人員領到一個衣柜前說:“這個衣柜是全實木的。”檢查人員在對衣柜查看之后發(fā)現,這個衣柜的框架、門板及背板均為實木制作。可是衣柜內抽屜底板為人造板制成,根據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guī)定,這種家具只能被稱為實木家具,而不能稱為全實木家具。
據介紹,《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并沒有“百分之百實木”的稱謂,也沒有“板木結合”這樣的叫法。由百分之百實木制成的家具應該統(tǒng)稱為全實木家具,而導購員口中所說的“板木結合”,正確的叫法應該為綜合類木家具。
含百分之三十實木就算“實木家具”
檢查人員指著一款書柜問導購員,“這款書柜是否為全實木的?”導購員回答:“是全實木的。”然而,檢查人員在對書柜進行查看后發(fā)現,書柜并非全實木制作而成,其中一些輔料使用的是細木工板。檢查人員再次向導購員詢問,“既然是全實木家具,為何里面使用了細木工板。”導購員接下來的解釋讓人一頭霧水。“細木工板也是用是實木做的,所以才叫全實木家具。”這名導購員接著又說:“一件家具上只要有百分之三十的實木就稱為實木家具,我們這款書柜上的實木能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當檢查人員問導購員何以如此解釋,導購員表示,大家都這么說,所以自己也就跟著說了。
檢查人員在某實木家具專賣店內,向導購員詢問一款衣柜是否為全實木家具。導購員肯定地回答:“是全實木的。”檢查人員打開衣柜后看到,衣柜的背板使用的是人造板。導購員給出的解釋是:“這款衣柜的實木含量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七十。”當檢查人員向她介紹有關木家具的各種稱謂及相關含義后,這名導購員稱,以后會借鑒標準中所規(guī)定的稱謂。
空白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形同虛設
在家具專賣店,店內家具與導購員介紹基本相符。但檢查人員向導購員索要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時,導購員卻似乎并不知道這個產品說明書是什么,只是說“你們要的是質檢報告嗎?我們有。”隨后拿出了一摞家具質檢報告單。檢查人員向他詳細地解釋產品說明書及其相關內容后,他在一個抽屜了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份。
但打開這份說明書后卻發(fā)現,這是一份空白的產品使用說明書,上面沒有記載任何一件家具的具體信息。據了解,國家在2005年10月1日,出臺的《消費品使用說明—————第六部分:家具》中規(guī)定強制實行使用說明書制度,即要求商家在出售家具時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一份產品使用說明書。在說明上應該詳細記載家具的用途、適用環(huán)境、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性能、型號、生產日期等內容。以便消費者在選購家具時,能夠對所要選購的家具進行了解。
據專業(yè)人士透露,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是一項強制實施的規(guī)定,每一件家具在出廠時都應附帶一份產品使用說明書。這樣就可以讓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準確地知道所要選購的家具使用材質生產日期及使用注意事項等相關信息。雖然導購員拿出了說明書,但上面沒有記載任何內容,這樣的說明書等于形同虛設。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發(fā)現家具經銷商普遍存在不能提供家具產品使用說明的情況。有些家具品牌的導購員甚至不知道這份說明書是什么,還有一些導購員竟將家具產品的宣傳冊當成產品使用說明書提供給檢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