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王女士購買了一個門庭柜,近日,因門庭柜維修,王女士看到了其內部材質,并認定自己購買的門庭柜不是實木的,與當初售貨員的介紹不符,而家具城堅稱這個門庭柜屬于實木家具。雙方爭執(zhí)的焦點集中在判斷實木家具的標準上。
記者調查后發(fā)現(xiàn),實木家具是家居市場的寵兒。但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商家,對實木家具的標準都缺乏了解,更有的商家利用概念打起擦邊球。而有關實木家具的國家標準將實木類家具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更讓消費者摸不著頭腦。
實木家具引發(fā)的糾紛
12月8日上午,王女士來到位于張店西四路的“鳳陽家具城市會客廳”,稱自己此前購買的門庭柜不是真正的實木家具,并要求商家給個說法。王女士告訴記者,門庭柜購買于11月20日,近日因為需要維修,她看到了門庭柜的內部材料,發(fā)現(xiàn)有的部分用的是木塊拼接二次加工后的板材,“維修的人說這種板子叫細木工板,我覺得這種材料的不能叫實木家具,而當初售貨員很明確地跟我們說這是實木家具。”
對王女士提出的質疑,商家有不同看法。“當初顧客問是不是實木家具,我確實說是實木家具,但我沒說所有地方都是整塊實木的。”當時給王女士介紹產品的售貨員表示,門庭柜不是百分之百全實木,但并不代表不是實木的,“細木工板也是實木的一種。”
該家具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王女士購買的門庭柜框架,包括面板、頂板、門板等都是純實木材料,只有在個別部位使用了細木工板,“細木工板都是用一塊塊的木頭做起來的,也屬于實木材料,如果按照顧客的說法,所有材料全是一整塊一整塊的實木,一方面大塊的材料很難找,另一方面價格也要高出許多。這種全實木的我們店里沒有現(xiàn)貨,都要現(xiàn)訂貨。”
“你看,這種材料就是細木工板,里面全是木頭。”說著,售貨員掀起賣場里一張床的床墊,指著床的框架說,這種材料和用在門庭柜上的材料是一樣的。記者看到,這張約2米長的床框架都是商家所謂的“細木工板”,這種板材明顯有別于密度板、三合板等,是由幾塊較小的木塊插接在一起,并在兩面包上木皮制作成的。“不光我們這里,別的市場上用這種材料制作的家具也都叫實木家具。”售貨員說。
越看越糊涂的國標
問題的焦點集中在了實木家具的標準上。顧客認為實木家具必須都是整塊的木板,不應該有二次加工的板材,而商家并不認同這種看法。
“實木家具沒有國家標準嗎?怎么規(guī)定的?”采訪中記者問該家具市場負責人。“應該是有吧,具體怎么規(guī)定的我也說不準。”負責人說。對于實木家具的國家標準,該市場售貨員也未能給出明確答案。
都說買的沒有賣的精,商家都沒有完全搞清楚的東西,消費者提出質疑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記者多處求證后發(fā)現(xiàn),在2008年頒布、2009年開始實施的國標“GB/T 3324-2008”《木制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就有對實木類家具的準確定義,即“以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為基材制作的、表面經涂飾處理的家具;或在此類基材上采用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貼面后,再進行處理的家具”。
國標對“基材”的定義是,“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也稱主要用材”;同時,國標中還寫明,“柜類家具的主要部件包括面板、頂板、門板、旁板、隔板、底板和腳架等”。
國標對實木類家具的定義看上去十分明確,但王女士卻覺得越看越糊涂,“專用名詞太多,越看越糊涂,他們說的‘細木工板’到底是不是屬于實木材料呢?”
記者同時發(fā)現(xiàn),國標中出現(xiàn)“細木工板”字樣是“人造板類家具”的定義中,“人造板類家具”是“以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細木工板、層積材等人造板為基材的家具”。
當記者指出這一條時,商家表示“他們所說的細木工板是俗稱,與國標里的不是一個概念”。對于商家的這一說法,王女士表示不認同。
更讓王女士感到困惑的是,國標在給出實木類家具定義的同時,又將實木類家具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并分別給出了具體定義。“沒想到實木類家具還有這么多種類,我都有點迷糊了。”在此后的采訪中,一家具銷售人員坦言,她覺得國標中的這種說法有點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