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模擬的銀行匯款提示短信,騙來了老主顧6.6萬多元的貨物,沒想到自己的“救急措施”,會換來如此嚴重的后果。10月7日,說起自己的行為,已經取保候審的吉林人王某后悔不迭。
王某在長春專門做地板生意,他的主要貨源來自撫順會元地區(qū)的一家地板加工廠。兩三年來,王某都是通過電話與撫順的這家地板廠進行溝通,報出貨品種類和數量后,撫順方將地板裝車,待王某貨款到位后,撫順方發(fā)車。
8月2日傍晚,又一輛裝載著地板的貨車準備好了,于是,撫順的供貨方給王某打去電話:“貨裝好了,你打款吧。”電話打出去不久,供貨方的手機接到了一條短信,內容為“建設銀行提示:您的卡于**時匯入***元。”接到短信后,供貨方一心想著是王某的貨款匯到了,于是,讓貨車出發(fā)朝長春方向出發(fā)了。
然而,第二天當供貨方到銀行去準備將王某匯來的貨款取出來時卻被告知,自己的卡上根本就沒收到那筆錢,而經過銀行員工確認,自己前一天收到的那條短信也根本不是銀行發(fā)出的,而是來自王某的手機。
發(fā)現自己可能被騙后,供貨方立即給貨車司機打電話,“千萬別卸貨,王某根本沒給我貨款。”可此時,王某正帶著十多個人從車上卸著地板,邊卸邊將地板安裝到了一個正準備開業(yè)的賣場中。
幾次催款,王某都以各種借口推遲,于是,供貨方到順城刑偵二中隊報了案。
9月25日,在取得了王某實施詐騙犯罪的確鑿證據后,順城刑偵二中隊的民警趕往長春,將王某抓獲歸案。
“我當時確實想給他匯錢來著,可網上銀行怎么也不好使了,而我又著急要那些貨,就模擬著銀行的提示信息,用自己的手機編了條短信發(fā)給了他。”被抓后,王某很快承認了自己的行為,審訊中民警得知,王某多年從事地板經營,家中頗有些資產,截至被抓前,王某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嚴重性。被抓后,王某非常后悔:“知道后果這么嚴重,何必呢,就為這點錢,后半輩子都會受影響……”